2016年6月26日 星期日

2016年6月26日主日講道

路加福音十二章33~34節
※信息綱要: ◎耶穌在此說的「所有」是「所擁有」之意,而非「一切所有」﹙路十八22﹚。神並不禁止祂兒女在地上擁有財富,但挑戰我們面對財富的心態,神要我們的心在祂那裏得安息。 在天上並不需要財寶,用「積財寶在天上」這比喻的說法是因「財寶在那裡,心也在那裡」乃人性中的共通點。
㈠財物富足的人很難在信上富足﹙路十八24~25﹚ ─ 因財物的可攜性會給人安全感﹙提前六17﹚ ─ 今世富足的信徒容易變得自高﹙申八12~17﹚ ─ 尊榮與資財不是守神律例的工價
㈡捨下財物讓人以信心單仰望神﹙雅二5﹚ ─ 信心的本質是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仍有指望﹙羅四18﹚ ─ 拋棄其他倚靠是藉信心經歷神信實的道路﹙路十二33﹚ ─ 過簡樸生活是貴格會操練清心的屬靈傳統﹙林前七31﹚
㈢信上富足在地上活出天上生命﹙林後六3~10,腓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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