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不是來到西乃山而是錫安山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
                                                                                         
希伯來書12:18-21

為要更加堅定在我們身上那「要追求聖潔」[1]的召,再次確認對我們的警告要謹慎免得「失了神的恩」[2],也不可「輕看了長子的名分」[3],希伯來書在此提醒我們身為信徒的位份,並讓我們看見自己有分於何等豐盛的恩典。作者透過對比的方式,在18-21先指出我們並「不是來到」西乃山,也就是傳律法給以色列的地方;然後在22-24節中說明我們「乃是來到錫安山」,表示我們所要領受的是何等奇妙的生命。在追求聖潔的過程中,只有活潑的信──就是認清自己真實的位份與權利──能夠提供我們力量與勇氣,並保守我們不致半途而廢。

本希伯來書都在教導我們一個重要的真理:神與人一切的互動,都是建立在兩種不同的互動型態[4]上,一個是預備與應許的階段,其中充斥著軟弱與失敗;另一個是實現與成全的階段,則是充滿了生命與能力──也就是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希伯來書也清楚地教導,雖然我們的位份理應是在這個新的階段裡,可是就如同當年的希伯來信徒,我們也會因著無知與不信,未能經歷到這更美的約[5]的大能與生命,以至於和他們一樣依然活在舊的階段裡。這樣的結果就是在基督徒身上延續了先前以色列人所有的軟弱與犯罪,以至於基督徒無法明白什麼是「永遠贖罪的事」[6],當然也就不能活在永恆的救贖裡。「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7],這兩句話正說明了這兩種互動階段的差別,「這都是比方:那…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加拉太書4:24-26)基督徒生活的全部秘訣就是在於要能正確地掌握這兩個系統間的差別,一個是伴隨著為奴、懼怕的靈,另一個則是伴隨著勇敢、自由的靈。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8],這山伴隨著驚恐懼怕[9],並有吩咐說:來就近山的要被治死[10],從山上所傳下來的話更是讓百姓聽到之後懇求不要再讓神直接向他們說話[11],連摩西這位約的中保[12]都自己說:「我甚是恐懼戰兢」。這一切都是象徵了律法的作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13],律法導致懼怕與死亡[14]。律法所要求於我們的,是我們無法達到的;而律法中提到的咒詛威脅[15]則激動我們努力要有所表現,但並未讓我們經歷到神旨意中的愛,更沒有提供行出來的能力。律法的功用是指出罪[16]並加以定罪,所以律法唯一能做的是讓人因罪自責並定自己的罪。讀羅馬書第七章可以看到,當只有律法而沒有聖靈的時候,在這樣的關係裡彰顯出了人的無能為力[17]與「苦」[18]。但是讀羅馬書第八章,我們卻看到在基督耶穌裡賜生命的聖靈[19]所帶來何等的自由、平安、生命、愛、喜樂、和力量。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怎麼還有必要向基督徒提醒這一點呢?如果西乃山是如此的可怕,誰還會想在那裡住下呢?當人聽到神召喚他離開那裡的信息,豈不都是歡喜接受嗎?但令人難以理解的事實卻是,人在醒悟過來之後仍然會落在一個危險的想法之中,就是只有滿足西乃的要求才能免於它的追討。神的恩典如此奇妙,他處置西乃聲索(要求)的方式是如此的神聖並超過人的理解,所以人心會一直想要靠著努力來得到救贖。甚至當我們已經相信耶穌之後,我們仍無法避免的有個傾向想知道當做些什麼可以滿足神的要求。我們其實不了解既然神呼召我們離開西乃山來到錫安山,他不只是白白地、完全地赦免了我們的罪,更是要把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上[20],透過聖靈賜下全新的遵行能力[21],並將我們預備好配得進入他的同在,然後住在與他不間斷的相交裡。

你們不是來到西乃山」,這是每個落入失望灰心、奔跑已至疲乏的基督徒所需要聽的話。你已不在律法之下!你抱怨說每當自己想要行善,就有惡與你同在[22],這正是證明了你仍在律法之下,你仍想要滿足律法的要求;但這完全是徒然的。你需要尋求聖靈的指教,讓你看見你是如何完全地從西乃山的陰影中被提升出來,然後被帶到了錫安山。喔,要試著來了解神透過他兒子對你說的話。基督乃是要成為你的生命[23],按著無窮生命之大能他成為你的大祭司,把你帶來就近神;他為你作約的中保,就是要把律法放在你的裡面最深處[24],讓這成為神聖的實際。他是你的祭司王,從他寶座差派聖靈啟示他自己作你生命的律。「你們不是來到西乃山」,西乃山下的驚恐懼怕已經由信心與信靠所替換。來吧!因信得生[25](靠信心而活),基督將要成為你的生命。

附註:

1.         當我們研讀一個真理,或是一個字的意義之時,如果因著外表上的相似而陷入了把不同的事混淆在一起的困惑,此時一個很重要的動作是要分辨出它不是什麼。透過律法而得的拯救和真正的救恩之間有許多的雷同之處,以致許多人的生命都被帶偏而走錯了。因此之故,是否真正清楚「你們原不是來到」這句話的意思,其後果是無比嚴重的。基督所帶你來的地方,和西乃山沒有任何關聯。現在就對自己說:我與西乃山毫無相干。

2.         人所領受的西乃山,是代表靠自己的努力,藉著自己的善行,透過神的幫助,來得生命;這其實是「己」的宗教,神的恩典則不過是來填補己的不足。但西乃山在神的意思中,原是要指出罪[26]、宣示憤怒與刑罰,然後顯明向己死的必要,並為基督預備道路。所以西乃山乃是指向錫安山、指向基督。基督在錫安山會成就一切。



[1] 希伯來書12:14,見本書第一百一十七章

[2] 希伯來書12:15,見本書第一百一十八章

[3] 創世記25:34,參希伯來書12:16

[4] 原文是“dispensations”,見本書第二十八章,譯註1

[5] 參希伯來書8: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6] 希伯來書9:12

[7] 希伯來書12:22

[8] 作者原註:「使徒在此提醒我們賜下律法時所發生的七個現象,(1)山被神所觸摸(詩104:32 「他看地,地便震動;他摸山,山就冒煙。」);(2)火焰;(3)密雲;(4)黑暗;(5)暴風;(6)角聲;(7)神說話的聲音。」引自Adolph Saphir所著《希伯來書釋義》。

[9] 參出埃及記19:16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

[10] 參出埃及記19:12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

[11] 參出埃及記20:18-19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12] 參加拉太書3: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13] 羅馬書4:15,新譯本作「律法帶來刑罰」。

[14] 參哥林多前書15:56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15] 參申命記28:15-68

[16] 參羅馬書3:19-20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17] 參羅馬書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8] 參羅馬書7: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19] 參羅馬書8:1-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20] 參耶利米書31: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21] 參以西結書36:27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22] 參羅馬書7: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3] 參歌羅西書3: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24] 參希伯來書10: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25] 參希伯來書10:38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26] 參羅馬書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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