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2018年2月4日主日講道


創世記廿二章118

※信息綱要:
神的公義不會隨興任意賜福
──神賜的福需經得起檢驗(伯一612,二16
──神賜福給得祂讚許的人(創廿二18,加三9
──行神眼中為善為正的事(申六1718,十二28,耶七23
神看為善為正是要神說了算(箴十二15,十四12
每天聽神的話免得偏行己路(撒上十五22,耶十八10
「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路一一35
「我將祢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祢。」(詩一一九11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聽從神的話要堅持忍耐到底(啟廿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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