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 星期日

2018年4月15日主日講道


路加福音廿四章4653
信息綱要:
作見證是每個信徒的責任(路廿四4648,太廿八20,約廿21
─聽的人是否接受卻不是講的人的責任(羅十1416,徒十八410
作見證是述說親身的經歷(路廿四4849,弗四11
─不需要「高言大智」來宣傳(林前二15
─所以要等候真實經歷聖靈的更新(徒一8,多三5
作見證催逼我們認清信仰(路廿四5053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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