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 星期二

第七十五章 按律法所獻的祭物不能使人完全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10:1-4

我們在前面的經文中已經看到三個真理:一是這位「永遠為祭司[1]的,他有能力拯救到底[2](第七章);二是「聖所」──就是「真帳幕[3],他此刻在裡面任職作執事(第八章);三是他「自己的血[4],這血開啟了真帳幕,我們也因這血被洗淨[5]而得以進到真帳幕裡面(第九章)。除此之外,經文中還提到了第四個真理,不過尚未加以闡述,那就是「進入至聖所的路[6],這條基督走過的路有何特別之處?基督必須流出自己的血,然後穿過幔子顯在神面前(出庭),這路是什麼樣的一條路?換個角度來問,他的犧牲獻上自己為何有其無與倫比的獨特價值?是透過什麼樣的安排,讓他被接納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在我們與神之間擔任中保?而他的擔保[7]又具備了什麼樣的本質?第十章的前18節就是在回答這些問題,而這些答案正是希伯來書前半部關於教義部分的結論,這些也正是為長大成人的「完全人」[8]所預備的屬靈乾糧[9]

在回答上面的問題之前,希伯來書十章一開始,再次提醒我們律法本質上的缺陷:「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律法只是影子,不是本體;福音才是提供了「本物的真像」。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10],而這個「神的形像」乃是真實的屬靈實存:子自己是父的像[11],他本身就是父的真樣式[12],長遠帶著父的生命與榮光[13]

人手所造的像不過都是死的,但是神所給的「真像」(真實形像)卻是有生命的(活的)[14]實存,享有形像原型之生命與屬性。因此之故,福音所帶給我們的不是影子,不是圖像,也不是心智的觀念,而是天上之物的「真像」(真實形像),透過此「真像」,我們不僅認識到了這些天上之物,我們更可以擁有、嘗到[15]、並得這些為業。相對的,影子不過是個描繪本體輪廓的圖像,只能讓人隱約察覺到將來的美事,因此要等到外在可見的被挪去了,不能再「憑眼見」而只能「憑信心」[16]之時,才能真正認清什麼是神聖的屬天福分。經過這個階段之後,信心將變為真實的「得著」與「經歷」:聖靈會讓基督的救贖與天上生命的大能,成為我們生命中的實際。有些基督徒從未超越圖像和影子的眼見階段,有些人則已進入信心的階段,開始追求擺在前面的屬靈美事,但唯有那些堅持到底的人是真正有福的,因他們將完全得著信心所擁抱的實存。

為要解釋律法所無法做到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從四個角度來說明律法身為影子的不足之處,並指出那將來的美事是什麼,基督正是要把這美事的「真像」──就是真實的屬天經歷──帶來給我們。

首先,舊約的祭司不能…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這只有基督能做到。基督可以使人的良心得以完全[17],因他已叫我們「永遠完全[18]。這些敘述指出一個事實:律法所能達成的,與基督所成就的,這兩者之間存在著無限大的差異。神這麼說是要表達什麼?還有基督我們的大祭司在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中要將什麼作在我們身上?這些都只有靠聖靈啟示讓我們明白。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滿足於自己覺得方便的解讀,例如許多人接受一種說法:人心中存著罪得赦免的盼望,就是完全的良心」[19]應許的實現。殊不知這正是許多基督徒淪落到怠惰光景的關鍵所在,因他們既如此認定,便不再對完全的良心」存更高的期待。我們實在需要來更多認識這個福分的神聖大能。

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完全的良心」是指人裡面不再察覺有罪的存在[20]不再覺得有罪了),表示藉由這血一次流出所帶來的大能[21],人的良心被潔淨之後,進入與神相交的屬靈團契之中[22],將清楚察覺在這樣的屬靈領域內,罪被除去[23]是如此完全,找不到任何殘漬。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天堂是如此的完全被潔淨[24],罪是如此全然被除掉,所以我們的罪在神面前永不再被記念[25]。這表示凡是全然進入至聖所的人,都會蒙永遠的大祭司之能力保守而得以在其中居住,並且必然會經歷這位大祭司永遠的救贖[26]──這救贖是持續運作,恆久有效的──所以在那裡不再記著任何的缺欠,只會記念他的所是、所為、並他將要成就的一切。當我們在天上住下[27],住在至聖所裡面,我們就是住在那「不再…想起罪」之處。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在律法所不能的事,卻是基督已經作成的。他不只是除掉罪的後果,更是除掉罪的本身,所以透過這無窮生命之大能,所有近前來的都得以成為完全,所以再也無法察覺不到任何的罪(「不再覺得有罪了」),也「不再…想起罪來

對太多的基督徒而言,十字架和基督的受死不過是「叫人…想起罪來」。但我們卻要相信透過神的大能,聖靈會向我們啟示出這條通往至聖所的路在那裡的生命再也察覺不到任何的罪(不再覺得有罪了),人可以存完全的良心行在神面前,而十字架正是這生命所顯出的大[28]

附註:

1.         我們在此再次看到兩個信仰體系的對比,在其一之中,神透過先知說話,藉以傳遞想法與關念──這些都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但現在神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29]兒子是神的樣式,他把自己的「真像」──就是神真實的樣式──賜給我們,好讓我們得以經歷天上的本物[30]。這是內在與外在的差別,也是受造的與神聖的(非受造)之間的差異。

2.         良心…得以完全」,「不再覺得有罪了」:完全的良心,再也察覺不到任何的罪。我們不必害怕,我們當說:是的,這是基督所賜的良心,我確實沒有能力持守,也無法永遠享受這福分。但我信任他是在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中作我的祭司,他長遠活著替我祈求,且能拯救到底[31],因他的血、他的愛、他的權能每一時刻都在全速運行動工,這是我確實知道的。我裡面完全的良心,就是確知在天上有他這位「成全(成為完全)到永遠的[32]祭司在幫助我



[1] 希伯來書7:17, 21

[2] 希伯來書7:25

[3] 希伯來書8:2

[4] 希伯來書9:12

[5] 希伯來書9:14

[6] 希伯來書9:8

[7] 見本書第五十五章

[8] 見本書第四十三章

[9] 參希伯來書5:12-14

[10] 參創世記1: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七十士譯本作:katV eivko,na qeou/)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11] 參歌羅西書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eivkw.n),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12] 參創世記1: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約翰福音14: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13] 參約翰福音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14] 參創世記2:7「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15] 參詩篇34:8「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16] 參哥林多後書5:7「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17] 參希伯來書9:914「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18] 希伯來書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9] 原文是 the perfect conscience

[20] 參呂振中譯本「完全不再有罪的意識了」。

[21] 希伯來書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22] 參約翰一書3:2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23] 參希伯來書9:26「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24] 參希伯來書9:23,並見本書第294頁。

[25] 參以賽亞書43:25「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26] 參希伯來書9:12「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27] 參以弗所書2:6「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28] 參哥林多前書1:18「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29] 參希伯來書1:1-2「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

[30] 參希伯來書9:23

[31] 希伯來書7:25「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32] 希伯來書7:28「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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