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希伯來書10:5-7
希伯來書在前面已經指出:按律法所獻上的祭物是全然不足以除罪,也無法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1]。在此則是要教導我們「基督的犧牲」之內在意義、本質、以及價值。關於基督所灑出的血,希伯來書第九章解釋了這血帶著何等無限的能力與效驗,但還有一些關於這血的真理我們仍不明白,包括了:是什麼讓這血有如此的效力?它有什麼屬靈的特徵?它的本質為何,竟讓它有如此的大能可以為我們打開了通向神的路?即使我們相信「基督的死」及其所成就的,我們仍可能處於以「影兒」[2]為滿足的危險之中,就是單接受教義對這血的描述,反而錯失了真理的神聖效能──就是讓「真像」[3](真理所代表的本體實際)以大能進入我們裡面。
關於這些,希伯來書作者引用舊約中詩篇40篇的經文來加以解釋說明。對於詩人而言,這篇詩中的用詞真實地傳達出他自己的心聲,可是本篇詩還有一層更高、更完全的涵義,只是這要等到彌賽亞來臨之後才被啟示出來。希伯來書特別著墨在這篇詩裡兩句重要的話上:「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4],「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5]。詩人在此提到了舊約裡所獻的祭物和禮物,他很清楚這些並不是神真正在意的,這些不過是影子,指向一個更美的屬靈實存──就是一個完全照著神的旨意而捨棄的肉身生命;舊約的祭物和禮物乃是預表,指向基督身上所將彰顯之神聖旨意。
「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神為基督預備了身體,讓他可以犧牲自己而獻上,這使我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6]。基督的身體對他而言,就如同任何人一樣:身體是靈魂的居所與器官,也是靈魂與外在世界互動的管道,所以容易受到歡愉情緒或痛苦感受的影響,因此也是首先受到試探的處所。基督的身體和他的人性性情與生活是不可分割的,所以他和我們面對一樣的誘惑:就是把身體做為追求享樂、服務自已、滿足自我的工具。但是他從未這樣做,他只有一個想法:神為我預備了這個身體,我有這個身體完全是為了供他使用的,是為了事奉他和榮耀他,每時每刻我這個身體都是預備好可以作為祭物獻給他。這身體是從神而來,是屬神的,身體唯一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討神的喜悅。我的身體有其價值,是在於我可以把它當作祭物獻給神。
舊約設立祭物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在禮拜的人心裡喚醒這樣的意願。舊約的祭物不只是代贖這個概念:祭牲替我而死,所以我可以免死(這是贖罪祭所特別表達的),而是還有個更深遠的意義,也就是燔祭所傳達的概念:犧牲羊羔和它的生命獻給神,藉此表明我的許諾:我願為神把自己的生命捨了。我獻上這燔祭給神,象徵著我把自己獻上給他。祭壇象徵了兩件事:替代贖出與分別成聖,這兩者有同等的地位。
這正是大衛在寫這篇詩時的感受,而當時他只能部分理解,部分做到的,這些在基督的身上都完全實現了。基督為我們做成的,是讓我們得以完整有分於他[7],就是活出和他一樣的生命[8];因此之故,「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9]這句話也適用在我們身上。基督獻上自己,其最根本的本質是在於:神為他預備了身體,他把這身體獻給了神,是這個緣故讓基督的犧牲有其價值和效能。在基督之前,大衛受基督的靈感動,指著自己說出這些話,同樣的,每個跟隨在基督之後的信徒,也會同樣受基督的靈與大能所感動而說出相同的話:「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這是那「一條又新又活的路」[10],是基督所開通的。大衛當年是在期待中走在這條路上,而基督這位領路的「元帥」[11]與「先鋒」[12]來了,他親自走過這條路然後將其完全開通,只有當我們加入他的行列,走上同樣的這條路,我們才能進到至聖所裡。
信徒若想要從舊約的宗教(就是倚靠一些在我們身外所做的宗教行為得拯救,但我們自身卻不需要改變)當中完全得釋放,並且若想要能真正體認「我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並成為「永遠完全」[13]的意義,就必須學習如何將「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這句話更全面的套用在自己身上,這句話既然對基督有效,也就對於他的肢體[14]同樣有效。在伊甸園中,罪是透過「身子」[15]進到世上[16],從此罪以「身子」作為居所並顯出罪的權勢[17],不論是貪戀不可吃的果子[18],查覺自己的赤身露體和羞恥[19],還有最後終要歸於塵土[20],這些都顯明罪勝了人。但是在身子上恩典終會作王[21]並得勝,身子已經被贖出來了[22],已經成為聖靈的殿[23],並且成為基督身子上的肢體[24],身子將會變成像他榮耀的身體相似[25]。「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不論是對基督自己或是那些在他裡面得以成聖的人,通向成為完全的那條路都是要從這個身體經過的[26]。
然而卻有那麼多的人,「身子」竟是他們基督徒生命中的最大攔阻!這都是因為他們沒從基督身上學到「身體」的至高用途:就是獻上給神。他們容讓身子憑己意而行,沒有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神[27],就無法「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28],也就不能「攻克己身」[29],結果是自己反而服在身子之下成為奴僕[30]。喔,我們何等需要清楚看見,真實得救的本質,就是可以把從神所領受的身體──也是神所預備的──獻上給他。
附註:
1.
靈魂住在身子裡。身子就像城池的城牆,在戰爭的時候,不只是城池和居民必須聽命於王的統領,城牆更是必須如此。神為耶穌預備了身體,耶穌也把他的身體獻上,所以他更知道要如何來保守這個身體。
[5] 詩篇40:7-8,希伯來書原作者在引用時省略了「我樂意」這個字。另外和合本希伯來書10:7的譯文意外地將詩篇40:7-8的文句次序作了對調,雖然並不影響整體文意,但這兩節經文的七十士譯本與馬索列抄本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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