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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希伯來書13:5-6
希伯來書13:5-6
透過基督來就近神的基督徒首先要學習的職責,就是他與別人的關係必須是基於愛,他自己要活出愛的生命。其次則是他與世界,還有與世上事物之間當維持怎樣的關係。基督徒四圍都被外在的世界所環繞,他時時刻刻都在接觸著這個世界;世界也從未停止向他推銷,要吸引他的注意,激發他的興趣,獲取他的喜愛。世界以享樂來誘惑他,用痛苦來威脅他;生與死都掌握在他所面對的這個世界手中。世界原本應該是透明的,可以彰顯出神同在與神美善的亮光[1],但是自從罪遮蔽了人的眼目[2],世界反成了將神隱藏的幔子,人再無法得見神。凡是奔跑賽程[3]的基督徒首要留心謹慎的,就是要認清世界所擁有的權勢──包括合法的需要、興趣、與享樂──都可以成為攔阻他向前的纏累,甚至許多時候造成他失去原本應得的獎賞[4]。
金錢正是世界所能提供的富裕之具體代表,所以在愛錢財的背後正是世界的靈。經文在這裡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因為不論是對於已經擁有錢財的人,或是對於仍在追求錢財的人而言,貪財這個試探都是很難察覺的。那試探人的[5]會以光明的天使[6]樣式出現,他會說:金錢本身是沒有罪的,難道財富不也是神各樣美善的恩賜[7]之一嗎?擁有金錢豈不正是我們誠實付出勞力、殷勤工作、未雨綢繆的證明嗎?這不也顯出我們抗拒了慾望衝動,而且是以智慧管理財務嗎?財富難道不正是神祝福我們工作的象徵嗎[8]?透過錢財我們就有能力來幫助他人,並造福社會啊!而且貧窮在大多時候豈不正是怠惰與有罪的記號嗎?神要人治理全地[9],金錢豈不正是人可以用來達成這個使命的重要媒介嗎?
這些在聖經中都不陌生,也是聖經所教導的。但是聖經更大聲疾呼:「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10],「貪財是萬惡之根」[11]。貪財這個罪的行徑是如此潛伏難測,它的論點充滿了似是而非的說法,且又為這些說法披上了真實美德的外衣,所以基督徒在面對成功興盛的時候,務必要防衛自守。如何能逃脫這個陷阱,就是真心先求神的國[12],渴慕全然效法主的模樣[13],追求主親自教導要擁有什麼,如何得到,並願意把一切所有的──不只是名義上,更是實質上──任憑耶穌處置[14],只有這樣的人可以不落入貪財的圈套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這是基督徒的安全防護。仔細研讀主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求主透過在你裡面的聖靈向你吹氣,讓你領受登山寶訓的精神。讓天上的財寶[15]──就是在神面前富足[16],在好事上富足[17]──成為心之所望,讓活在神的旨意、活在愛裡面的福樂,還有屬天的富足──活出聖潔性情與基督樣式的善行──充滿在心裡,這樣我們就能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18],更因著知足[19]而保護我們免落入為錢財的焦慮[20]或是貪財的網羅裡。
「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是的,當神成為人心靈中的分[21],人心就會以在地上所有的為知足。當人體會到神的喜悅和神的親近,人的心就能超越世界所提供的一切。要活出真正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在每日的職責與繁瑣中仍能活出信心的生命,我們需要有神的同在作為更美長存的家業[22]。我們在地上的生活與屬天生命之間,有超過我們想像的密切相關。對地上事物過多的喜好與依戀,無可避免的會削弱我們與神的關係。相對地,與神真實的相交會立即讓我們進入與世物正確的關係裡。我們的信心要抓住這個應許:「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並以此為糧[23]。牢牢抓住這應許直到成就,這樣的信心必可勝過世界[24]。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神的應許必須要有所回應;在此我們看到,對於神的話:「我總不丟棄你」,我們的心應當這麼回應,就是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讓我們大聲把這句話說出來,並且重複說,直到我們確實認定這是我們自己的心聲。不論是遇到地上的世俗需求,或是屬靈上的多樣要求,我們常常會陷入膽怯懼怕的試探之中。神的應許──例如這裡所看到的──正是為受試煉之日而預備的。有些時候似乎每件事都看不到出路,我們呼求了卻沒有任何答覆,好像神已經把我們遺忘了。此時讓雲彩般見證人[25]的聲音進入我們的心,召喚我們要坦然無懼並耐心等候,然後讓我們以充足的信心來宣告:「神親自說過:我決不撇下你,也不離棄你」[26],「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27],並要堅定地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
「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緊緊把握住神親自說過的話,然後放膽地回應:「主是幫助我的」。雖然日常生活中充滿了牽掛與各樣需要,但是一個進入至聖所的人卻可以把這樣的生命活出來。
附註:
1.
「我總不離棄你」這個應許先是給了雅各[28],然後給約書亞[29],再來是所羅門[30],也給了全以色列[31]。這告訴我們,舊約中的每個應許都可以適用在我們身上。在神眼中,日常生活中的我們,與那些古時做成祂旨意的人,祂都是相同的重視。我們日常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實是神持續、不間斷的同在,這個大福氣在基督裡是如此明確並真實的。
2.
「神親自說過…所以我們可以說」。當我們聽到那位存到永遠的神說話,然後重複宣告祂的話,我們將會知道要說什麼來回應,並且可以放膽的說出來。
3.
「知足」是勝過貪財的能力所在,知足打開人心讓人相信神的應許,對神持續的同在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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