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 星期日

2017年2月26日主日講道



路加福音十九章1128
解經筆記:
本段比喻有兩個主軸:
⑴貴冑往遠方去得國→本國的人打發使者尾隨去告狀→得國回來→登基即位→審判。
這是比喻耶穌升天,被猶太人/世人拒絕,將來要再來,再來時會有審判。
⑵主人遠行時僕人領受託付理財→登基之後交帳→按忠心的程度得管理王基業的權柄→不忠心的無分於王的基業。
這是比喻耶穌再來之前對屬他的人的期待。
「本國的人…打發使者隨後去」:當主人不在家,當主人的地位不保,當多數人不支持他,這時愈顯出忠心的真假。
「把銀子交給銀行,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這是完全不需要付出心力的理財,是忠心的底線。
僕人的回應顯明問題不在於他的能力,他或是不想承擔損失的風險,或是不看好他主人可以得國回來,所以當然無心為主人辦事;「我原是怕你」是推託之詞。「你是嚴厲的人」:他對這個主人從心裡就不認同,遑論敬重。「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無心做我的僕人,就在我的產業上無分無關。
「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這整個故事既然是比喻,未必每個細節都有真實的對應,重點是這個比喻所傳遞的警告,那些「不要我作他們王的」就是「仇敵」,當「神的國顯出來」時所要面對的後果嚴重性是遠超過他們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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