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 星期五

第十四章 救恩的元帥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希伯來書2:10

我們在前面讀到,耶穌必須降卑,甚至受死的苦,是出於多重的原因。其中第一個就是這節經文所提到的:他身為我們救恩的元帥,神透過他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他要開一條讓我們可以走的路,也就是生命之道;為此之故,他必須透過受苦和受死而得以成為完全。唯有如此,他才能真實成為完全的「元帥」[1],也就是「首領(領袖)」[2]和「引路的」[3]。苦難煉淨他的意志,雕塑他的性格,苦難顯明他是完全倚靠神並以神的旨意為樂。在苦難中,他順服以至於死[4],因此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5],讓受造物得以來到造物主的面前,這條路就是深深降卑與完全順服,除此之外別無他途。身為帶頭「引路的」,他開了一條生命之道,一種生活舉止的模式,讓我們可以跟從。

在此我們也來到了理解基督受死的第二個角度:基督的死不只是贖價,更是讓我們與他「有分」。只有透過苦難,就是與基督同釘十架同死,使我們得以認識基督[6],知道他的救恩[7]。基督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好成為「引路的」,我們則是透過效法他[8],有分於他的靈和樣式,才能找到這條通向神的路進到榮耀裡。

要擔任「引路的」元帥這個職責,有三個前提:首先,他自己要身先士卒行在眾人前面,親身經歷過路程中的困難危險,所以他知道也能警告後面跟隨的人。其次,跟隨的人要願意全然信任地將自己交由「引路的」來帶領,且跟隨他的腳蹤行[9]。其三,他要為跟隨者負起責任,確保一切的攔阻被除去,並供應他們一切的需用。以下我們將看到這三個條件在耶穌身上都滿足了;耶穌被稱為我們救恩的元帥,這會帶來何等的安慰!

首先,引路的必須親自走過跟隨者所要走的每一條路:過去我們一直尋找一條能將我們從罪的權勢之下帶出來的路,但都失敗了。悖逆神產生罪咎,罪作王帶來死[10],讓一切聖潔與良善的事物都無法逃脫死的陰影,除非接受神的審判並且承擔審判的後果,藉此證明我們願意完全向神的旨意降服,再也沒有其他的道路可以讓人脫離這受過犯、罪咎、和死亡所轄制的狀態。只有藉著完全向己死,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也不順從己的意思才有可能將人從墮落本性中提升出來,靠著自己的能力和自我的意志是完全行不通的。這正是耶穌所要帶領我們走的路,這條路他也親身走過了:神「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基督從出生就是完全的,人墮落之後的罪性在他的性向和每個願望上都沒印記,只不過他的性情與能力需要接受磨煉(就是經過試探[11])而強化與成長。受苦和受死在基督身上的果效是讓他的性格得以完全,這正是在我們身上所要成就的工的根基。神讓他透過受苦得以完全是必要的過程,因為藉由受苦所塑造出來的完全是柔順、謙卑、忍耐、以及向著神旨意讓出自我。而正因神的羔羊[12]在地上所顯出的卑微、柔順、存心謙卑[13],讓他成為此刻坐在寶座上的羔羊[14]。他經由苦難得以完全,因此配得成為我們的大祭司。

其次,引路的領袖會讓人追隨:跟從他的人必須走在他所走過的路徑上。耶穌來是要「凡事…與我們一樣」[15],所以我們也要來被塑造成與他一樣[16]。感謝神,他的受苦與受死是「替代」也是「贖價」,但卻不僅是如此,而是更深的呼召,要我們「有份」於他,並「效法」他。他的「替代」乃是基於對我們的認同[17],我們因著認同而「效法」他也才能真正成長並得著能力。神的羔羊[18]給我們的是他那柔順的靈[19]──就是對神有全然的倚靠和絕對的降服──若非  如此就沒有真正的拯救,也無成為完全的可能性。神必須透過柔順和卑微來使基督得以完全,這也同樣適用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必須和他一同受苦[20],與他同釘在十字架上[21],與他同死[22]。向己死、向世界死[23],願意付上一切受苦與捨己的代價,這是我們救恩的元帥為我們所開唯一通往榮耀的道路。

其三,引路的會看顧跟隨的人:他並不是說「做得到的再來跟從我」。他乃是顧惜每一個最微弱的[24]。耶穌這位領袖(元帥、引路人)滿有憐憫,富同情心,更是可信靠的。當年他在地上的時候如何忠信且堅定的走過那條道路,今天每一個走在相同路上的人,就是那些單單在柔順中信靠順服他的,他都會幫助他們走到底。

我的弟兄啊!父神為要領你進榮耀裡去,讓耶穌成為我們救恩的元帥,這背後的意義你是否已真明白?耶穌會負起你的責任!接受他成為你的元帥,信任他的引領。一個跟隨的人最需要的就是柔順和受教的靈。要因你有這位元帥引路而歡喜,他透過受苦得以在柔順和降服中成為完全,所以他必會在這條蒙福的道路上帶領你,這條路已將他帶進父的榮耀裡,他也會把你帶到那裡。

要記得這位引路的元帥是誰,他就是神的兒子,是神聖的造物主,也是那位托住萬有的[25]。耶穌這位人子,他既是引路的,就不只是透過榜樣和教訓來影響我們,不僅是透過權柄和恩慈來帶領我們;他更以神子的身分透過他的靈在我們裡面作工,就是他自己住在我們裡面[26]。而如同當年神如何在他身上作工使他得以完全,他既是神,今日也會在我們身上作工使我們成為完全。

附註:

1.         基督來,讓我們對於什麼是真正的生命有了全新的理解,他讓我們看見一個全新的思考與生活模式,他讓我們知道要得到屬天的生命,就要捨下一切和罪有任何些微關聯的事物,如此才能完全地取悅神。這正是他給我們開的那條又新又活的路,是透過撕裂的幔子所開啟的[27]

2.         本是合宜的」:所有基督做成的,以及所有做在他身上的,都是神的工。他把自己交給神,就不靠自己行事,而是讓神透過他(在他裡面)成就一切。這是得以完全的路,也是通向榮耀的路,正是耶穌要帶領我們走的。耶穌的神性讓我們看見他的所是,還有他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這對我們而言都是無法言喻的寶貴。但同樣寶貴的是他的人性,因為這讓我們看見他如何成為完全,神如何在他身上做工,我們的所當是,還有藉著他我們必會成為的樣式。

3.         有一個真理要明確掌握住:只有當他先成為領路的元帥,他才能是救主。救恩就是全然讓他引領。




[1] 作者在此有一條註釋,解釋「元帥」(avrchgo,j)這個希臘字的意義,並比較不同譯本所選取的翻譯,但因這和中文譯本的關係不大,故在此從略。這個字在希伯來書122節再次出現,中文和合本在那裡譯為「創始的」。

[2] 參民數記13:2「他們每支派中要打發一個人,都要作首領的(avrchgo.n)。」

[3] 參詩篇48:14「因為這神永永遠遠為我們的神;他必作我們引路的,直到死時。」

[4] 腓立比書2:8

[5] 希伯來書10:20

[6] 腓立比書3:10a「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

[7] 參路加福音1:77「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

[8] 腓利比書3:10b「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9] 彼得前書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10] 羅馬書5:1721「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罪作王叫人死」。

[11] 馬太福音4:1;希伯來書4: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12] 參約翰福音1:36

[13] 腓立比書2:3

[14] 啟示錄7:17

[15] 希伯來書4:15

[16] 參約翰一書3:2「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17] 希伯來書2:17「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18] 參約翰福音1:29「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19] 參耶利米書11:19「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20] 參腓立比書3: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21] 參加拉太書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22] 參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23] 參加拉太書6:14「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24] 作者在此用了一個簡短例證,推測可能是十九世紀探險家史坦利爵士(Sir Henry Morton Stanley, 1841 – 1904)在非洲的事蹟,但事件詳情已不可考,故在此從略。

[25] 希伯來書1: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26] 參以弗所書3:17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27] 希伯來書10:19-20「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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