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希伯來書2:16-18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希伯來書2:16-18
在希伯來書第一章中作者引用了多處舊約的經文,目的是希望讀者能夠更完全地認識主基督的神性這個真理以及其意義。在希伯來書第二章中,我們則看見作者一次又一次反覆論到主的人性,免得我們錯失此一事實的涵義。正因如此,所以雖然作者在前面才提到:「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但他似乎認為這些描述尚不夠完整,所以他在這裡再強化他的論述:「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人此刻確實是比天使微小一點[1],但天使卻沒有人如此的尊榮,就是被主所救拔,「他…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他要如何救拔呢?神要救拔受造之物只有一條途徑,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和靈進入受造物裡面,將自身的良善[2]與能力分賜給這個受造物,讓其與自己聯合,這是耶穌救拔人的方式。他取了人性成為完全的人[3],他也透過與每個人個別的聯合[4]與相交[5],來救拔個別的人。
既然神在意的是要救拔人,「所以,他…該」,表示就神而言這是恰當且合宜的,也就是說「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乃是要成就神旨意的絕對必要條件。「救拔」表示他願意認同那些他要拯救的人,而除非他在凡事上與他們相同,認同就不可能。既然他只能藉著這個方式拯救人,所以他也必須「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此處我們首次遇到「大祭司」這個身分放在主耶穌身上,在新約聖經的其他書卷中都沒有這樣的用法,可是這卻是希伯來書的中心思想。在希伯來書第五章,我們將看到基督神身為兒子的位分和祭司的職分是全然不可分的。此處則教導我們另一個真理:主的人性同樣是他祭司職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希伯來書奇妙的地方之一就在於它開啟了一扇門,讓我們能看到主生命中位格的組成[6],他的位格(身分)和他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關於此點,我們首先看見:他所要做成的工是「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罪導致神的憤怒,除非罪被遮蓋、被代贖[7]、被除掉,神的愛就不能流到人的身上。基督來,就是要成全舊約裡所有獻祭的真理[8]。他犧牲自己,將罪除去[9],成就永遠的救恩[10];關於這一點希伯來書稍後會詳加論及。希伯來書在此處要強調的是,基督成為人,不只為了受死和代贖,而更是要藉著這個過程「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也就是說,他要和我們建立起一個直接的個人關係,他所成就的救恩他要親自來做在我們身上。這一切的關鍵在於他要贏得我們的信任,摸著我們的心,得著我們的愛,並以永活的「領路元帥」[11]身分引導我們走在通向神的路上。為此之故,他在地上的生命對我們而言就成為極其寶貴,因這生命顯明了他的信實,所以我們可以放膽的完全信任他;這生命顯明了他的憐恤,所以我們無須懼怕來到他面前。因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所以他能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我們的大祭司所做成的工不僅限於他的代贖、擔任中保[12]並代求[13](中保代發言與代求其實都是代贖的果子);更重要的是因著代贖、作保和代求,他要親自來掌管我們屬靈的生命──就是他所救拔出來的──並要在我們所遭遇的每個試探中,隨時的伸出援手。身為在受苦而得以完全[14]的這條路上的領路元帥,在他把我們帶到神面前的過程中最寶貴、最值得稱頌的工作,就是他把自己的性情分賜給我們,藉此激勵我們,並透過他的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大能,讓我們在需要之時得著隨時的幫助[15]。而我們所唯一需要做的事,就是來完全的認識他[16],並全然的信靠他。認識他是我們的大祭司──他不只是開了一條路讓我們可以到神那裏,他不只是在天上為我們代求,他更是承擔起責任,會保守我們在與他的相交裡,看顧我們在他大能的遮蓋之下,因著經歷他完全的代贖,所以試探絕不能勝過我們。他的神性向我們保證了他永無止息的同在,他的人性則讓我們確知他會體恤、確信他會憐憫。他永不止息的愛常與我們相近,遠比試探更真實、更有能力,所以我們可以靠著得勝[17]。他必能也必成就這事[18]。我們的大祭司是一位永活的、信實的幫助者,所以我們要來倚靠他。救恩並不是他賜給我們某個在他之外的事物,完全的救恩就是耶穌自己[19],他滿有慈憐、信實的在每日生活中看顧著我們,更是把他的生命真實、完全的賞賜給我們,並在我們裡面活出來。耶穌住在我們裡面[20],他會隨時伸出援手來搭救,這是基督徒生活的真正秘訣所在。信心將帶領我們來經歷耶穌的一切所是與所為,正如經上所指著他說的。
附註:
- 這章聖經是何等的奇妙啊!耶穌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這位為我們引路的元帥、使我們成聖的、我們的弟兄,他凡事與我們相同,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也曾凡事受過試探,他是我們在試探中的幫助。何等的救主!
- 我們身上的肢體受傷時,我們會馬上感覺到,並會要去護衛它。所有我們所遇到的試探,耶穌也都會馬上察覺到,而且會伸出援手來搭救。難道我們不該需要在信心中更多的認識他,好來體驗他時時親近的同在,並來信靠他的幫助?
- 對耶穌的某些認識或許足夠讓我們來信基督教,但卻無法讓我們成聖。屬靈的生命若要成長,我們必須更深的來認識耶穌的一切所是。耶穌是天上降下來的糧[21],我們屬靈生命的食物,更多的認識他[22]是來吃這生命糧的唯一方法。
- 我們要把每個試探都當作是蒙福的契機,因為這讓我們學習來信靠這位大祭司,並經歷他隨時的幫助與拯救。
[12] 參約翰一書2: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advocate),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作者此處用的字是advocacy,不同於希伯來書7:22的surety,也非8:6的medi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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