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希伯來書11:4
希伯來書的一個重要關鍵字是「獻祭」,如「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1],「他…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2],「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3]。基督生命的內在屬靈動力與能力源頭正是在於他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為祭,這是他得神喜悅,能夠除掉罪,並得了在高天至大者寶座位置[4]的原因。基督身為我們救恩的元帥[5],他帶領他百姓走在同樣一條又新又活的路[6]上:就是獻自己為祭的路。
當我們來看亞伯──走在這條信心道路上的第一位先行者──我們發現一個非常特別也是寓意深長的事實:信心初結的果子正是「獻祭」。所以信心生活的根,乃是源於甘願犧牲獻上自己的內在性情[7]。所以如果我們真要在本章中學到「信」是什麼,並在信上茁壯,那就一定要仔細留意開始的第一步:「因著信,亞伯…獻上更美的祭」[8]。
我們知道亞伯所獻的祭有雙重意義:首先,他所獻給神的供物是一個被殺的生命[9],是代替他來承受死亡。死亡在本質上就是罪的刑罰[10],所以這表明他接受了神對於罪所作的公義審判,也就是承認「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11]這個事實。所以他的獻祭是出於信心的行為,也就是他相信這樣所獻上的祭會被神所接受,而他自己也將因此而蒙悅納[12]。其次,他所獻的祭也是把自己獻上給神來服事他。亞伯知道如果他僅僅獻上羊羔卻仍然故我,是不可能討神喜悅的,因這並非獻祭的真正本質與心態。所以獻祭其實是雙重的認信:首先承認若未透過祭牲替代贖罪,他其實不配將自己獻給神;其次是相信神會因這個祭而接納他,他透過這個祭將自己獻給神來敬拜並服事他,並且是獻上自己以至於死,就是向己死,好向神活著[13]。我們甚至可說亞伯後來的死就是確認了這個真理,並以自己的生命蓋上印。出於信心所獻的祭,是將敬拜建立在羊羔的死之上,而獻祭的人自己也必須死才能找到通往神那裡的路。贖罪祭一直都有兩個面向:羊羔既是替代也是象徵,羊羔的死將罪贖去,同時也將獻祭之人分別出來歸給神[14]。
「信」乃是透過獻祭來親近神,這個真理具體在基督身上完全呈現:「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唯有藉著基督所完成的工,我們才得以來到神面前並與他相交。我們因他的血才能有坦然無懼的膽量[15],他的血同時也洗淨我們的良心[16],使我們的良心得以完全[17]。「信」的首要工作就是來領受基督所獻的祭,領受基督的順服與他的義,讓這些成為替我們所獻上的祭,然後把這些舉到神面前,並透過聖靈來領受並經歷那真實蒙神喜悅的明證[18]。不過僅僅接受的「信」是不夠的,「信」需要同時進入獻祭的屬靈內在意涵裡,並在聖靈和聖靈所呼出的生命性情中有分,唯有如此獻祭才有其價值。「信」看清一個事實:既然「頭(基督)」[19]是透過「將自己獻上」這個律進到神面前,這個律也就同樣適用在所有的肢體[20]上。除了「藉死得生」,沒有其他的路可以讓人脫離罪和罪身。當「信」在基督身上看見這真理之榮美與大能,「信」會渴望在他的至高道德[21]光芒上也被塑造成(效法)他的模樣[22],因此「信」成為在內裡甘願「犧牲獻上自己」的根源,持續地把自己作為供物獻給神,並在神的聖潔上有份;與基督這位大祭司之間真實且活潑的聯合就是如此。基督能作為我們的替代,正因為他是我們的頭;一開始「信」是先認識到他作為我們的替代,緊接著是長進連於[23]他這位萬有之首[24],特別是有分於他的死(和他一同受死)[25]。這個真理遍佈在聖經之中:羅馬書六章和歌羅西書三章提到我們在基督裡向罪死、向神活;哥林多後書四章提到「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加拉太書二章和六章提到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還有就世界而論,我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三章則是提到我們效法他的死;這些經文都指出一個共同的真理:當我們與基督有真實的相交,聖靈會把那甘願獻上自己的內在性情每天吹進我們裡面。基督的死作為替代贖價,這恩福要被「有分於他的死」的福所超越,因為前者必須要在後者裡面才能成為完全。
蒙愛的基督徒啊,我們已知道希伯來書所要傳達的核心信息是什麼:通往至聖所的路已經打開了,我們可以在裡面住下並持續活在神的同在裡。現在第十一章則是要告訴我們:來到神面前持續與他親近,並享有為我們所預備的完全救恩,這種權柄只有「信」才能得到。亞伯──第一位由信主導的「大有信心」之人──所教我們的,正是希伯來書要闡明,也是基督我們的大祭司所教導的:通往神同在的路是信心的路,就是犧牲的路,也是死亡的路。基督透過「獻己為祭」這條路進到神面前,因著信我接受他,並與他聯合[26],他進入神同在這事實也就成為我的,一次即永遠屬我。他的「獻己為祭」就成為我生命的屬靈性情與能力來源,而信心的生命就是在我裡面讓我的「獻己為祭」與他的「獻己為祭」聯合。
神曾說:「沒有人看見了我還能活著」[27],所以要來到神面前只有一條路,就是藉著死,透過基督的死,我們在他裡面的死,還有與他同死。這正是通往至聖所的那條又新又活的路,讓我們藉著聖靈的大能行走在這道上。讓我們把自己捨下,在極度的簡樸與卑微中向己死,承認自己的軟弱無助,然後仰望神在基督裡使我們活過來。讓我們逗留在像小孩般的倚賴與忍耐裡,單單存著一個盼望,就是要討父的喜悅,如同耶穌得了父的喜悅一般[28]。當我們等候並忍耐行出神的旨意[29],他會讓我們看見,透過「一次」並「永遠」與他的死聯合,並與他的復活聯合,有一個進入那完全之生命的入口已經為我們開啟,作為我等「信」的獎賞。
附註:
1. 亞伯得了稱義的見證,當他向著神對罪所作的公義審判低頭降服,並相信透過獻祭神會施行公義的拯救,他在神的眼中就被看為義。當他敬拜時注視著那將死的羔羊,他就得了稱義的見證。我怎麼知道呢?當我注視著我所敬拜的被殺羔羊[30],從聖靈來的見證臨到我,讓我確知我是義的。
2. 我要相信羔羊的血有無法測度的大能,直到我全人都被聖靈的見證所充滿。
3. 透過認罪與信靠,我愈是定睛在被殺的羔羊,我愈能領受他獻己為祭的靈進到我裡面,讓我被塑造成(效法)他的模樣。
4. 「更美的祭」。該隱帶來的供物沒有流血,沒有死亡,這是這個世界的宗教還有世界的靈。但是亞伯和天上的大群[31]卻都是帶著羔羊的血[32]!
[1] 希伯來書9:14。
[2] 希伯來書9:26。
[3] 希伯來書10:14。
[4] 參希伯來書1: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5] 參希伯來書2: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6] 參希伯來書10:20「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7] “Disposition”。
[8] 希伯來書11:4中文新譯本。
[9] 此指創世記4:4「羊群中頭生的」那隻羊。
[10] 參羅馬書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11] 希伯來書9:22。
[12] 參創世記4:4「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13] 參羅馬書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加拉太書2: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14] 參民數記6:7「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15] 參希伯來書10: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16] 參希伯來書9: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17] 希伯來書9:9「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18] 希伯來書11: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19] 參哥林多前書11: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20] 參以弗所書5:30「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21] 此處的「道德」是指選擇做出正確的舉動。
[22] 參羅馬書8: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23] 參以弗所書4:15「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24] 參以弗所書1:22「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25] 參腓立比書3: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26] 參羅馬書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27] 出埃及記33:20中文新譯本,和合本作「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28] 參馬太福音3: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約翰福音8: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29] 參希伯來書10: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30] 參撒加利亞書12:10「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
[31] 參詩篇68:11「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
[32] 參希伯來書9:23「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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