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2016年11月20日主日講道



解經要點:
⑴「絆倒人」、「叫人跌倒」:導致人犯罪(馬太五2830,瑪二8),甚至離開信仰(馬可四17,來四11),而不只是單純的冒犯別人。
⑵「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因這個世界本質上是與神為敵(太十八7)。
「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可九42)之後果極其嚴重(來十2529),因為等同把父歡喜得回的兒女又再次誘騙離家。
※信息綱要:
兒女的互動影響整個家(路十七14
「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十四13 
求信心好堅持做對的事(路十七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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